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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应明确允许兼报和不允许兼报志愿的范围


WWW.JL.CNINFO.NET   2007-04-05 14:21:17  【字体: 】【关闭


     填报高考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及报考空军、民航等飞行专业的考生,在兼报其他院校、专业时,应明确允许兼报和不允许兼报的范围。
    ⒈报考艺术院校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报考科类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或专业志愿。
    ⒉报考体育新闻专业的文科考生,可兼报其他文史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⒊经全省统一进行的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合格的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时,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必须是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其它志愿可兼报与本人文化课考试科类相一致的文史类或理工类其他院校志愿。
    ⒋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专业的理科考生,除第一个专业志愿外,可兼报其它理科专业。
    ⒌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专业、民航飞行学院(含其它院校的飞行专业)的考生,应填报提前批次的第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可兼报同科类的其他院校志愿。
    除上述准许兼报的志愿范围外,报考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体育新闻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文史类与理工类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
来源: 吉林省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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