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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英语学习重在梳理
 

    金风送爽时节,初三的学子也走进了人生的第一个收获季节,经过8年的辛勤劳作,能否旱涝保收,最终获得满意归,还要看新学期是否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为此,笔者结合英语学科的特点,为同学们提供四条建议。
    梳理知识构建框架
    知识具有系统性、关联性,就像一棵大树枝繁叶茂,全靠纵横交错的根,吸收各方的营养,提供生长的源泉,学习英语也是一样,知识要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之上,才能温故而知新、融会而贯通。
    梳理知识结构、构建知识框架是较好的学习方法之一。初三阶段,学习内容既深又广,不以构建框架式的学习方法可能会事倍而功半,达不到好的效果。如何构建英语知识学习框架?
    1、巧妙识记单词
    理解每一课的重点词汇、词组,用专门的小本子按词性、词意分门别类,列成条目,可随身携带,利用零碎的时间看一遍,让单词解决在不经意中;
    2、及时梳理知识点
    把每课中的知识点梳理归纳成句型,找出典型句,专门背上几个典型句,碰到类似的句子,可套用典型句,举一反三,学英语实际上就是套用句型;
    3、理清语法规则
    语法规则就是语言规则,是遣词造句的纲目,掌握了语法对理解有很大的好处,所以语法也不可轻视。每课的语法不会太多,一般一二条很容易掌握,如牛津英语9A第一课的语法为动词不定式和现在分词,只要把所学过的动词梳理一下,哪些动词接不定式,哪些动词接现在分词,把动词列出来,加以练习就行了,如I want tobea detec- tive.He denied stealing the vase.等。反复练习,就会巩固掌握,语法通常是和句型紧密联系的,练习语法的同时也巩固了句型,一举两得。
    编织网络巩固复习
    进入初中也有3年了,从预备、初一、初二的原有知识也有6本书,若不带着复习,等到最后就来不及了。复习时,按时间顺序整理词汇、语言点和语法,如预备年级共多少词汇,语法一共有几条,语言点有多少,哪些是常用的,哪些是不常用易忘的,要按其功能做好摘录,再依次做好初一、初二的整理和摘录,若遇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搞懂或做上记号,这样所学过的知识点就条目清楚,网络分明,存储在你的知识网络中以备不时之需。你的笔记就是你的知识库,当新老知识相互衔接时,就可以从知识网络里调取所需要的信息,如“it”的用法在8B中已出现过,指物、时间、距离、自然现象等,在9A中又出现了作形式主语的用法,在讲“it”的新句型时,让同学把自己网络中的旧知识调出来,做到新老知识互补,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概念;又如动词的时态,从预备的一般现在时、现在进行时;初一的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初二的现在完成时、过去进行时到初三的过去完成时和过去将来时,整个初中阶段的动词时态就完整了。你的网络中存储了系统的有关动词的知识,在学新的知识时总离不开旧的知识为铺垫,及时调取网络中的知识信息有助于对新知识的接受和理解。
    多维变式立体多样
    多维变式是指在课堂上要调动多种感观协同活动,参与课堂教学,或从不同角度理解强化所学的内容。英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它要求听、说、读、写并举,要达到这一目的,要采取多维变式、立体多样的学习方法,如听和说就是一个多维的交际过程,虽然我们平时把听和说分为两种技能,但语言交际不是把某一个人的思想传递给他人,而是双边或多边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多维的,立体的。又如牛津英语9A Chapter One 是以对话的形式,是讲述凯恩侦探破获一起偷窃案的经过,我们还可以采用多维变式,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来讲述案件的经过,还可以以犯罪嫌疑人的朋友的角度来讲述,从不同的侧面达到深化巩固知识的目的。“立体多维变式”方法对掌握和巩固新知识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抓好预习未雨绸缪
    由于初三的课程增多,下个学期各学科还面临着全面复习的任务,所以课堂教学将以大容量、高密度、快节奏的授课方式出现,若不做到提早预习,及时复习巩固,肯定招架不住,不战自溃了。
    1、预习
    课前的预习是提高听课质量的重要保证,要自觉有意识地去预习,才能保证预习的针对性和成效性。如预习一篇课文可分几步走:(1)、查出生词,标出读音,弄清词性,理解单词在句中的意思;(2)、通读全文,掌握文章大意;(3)、试用一句话写出各段的大意;(4)、摘出课文中主要的词组和常用短语(包括已学过的);(5)、记下难点。做到以上这几点,在课堂教学中就会有的放矢,有信心参与,有针对性地提问,变被动为主动,成为学习的主体,自觉完成知识内化的过程。
    2、复习巩固
    复习能使知识长期保持在记忆中,在需要时,能准确无误的再现,并能加以运用。要达到知识的巩固,理解是前提,复习是手段,复习能使知识在记忆中得到强化和保持,但复习要做到科学性、系统性、经常性,才能卓有成效,对刚进入初三的同学来说,要抓好复习巩固这一环节,订好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
    (1)及时复习根据“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新学的知识开始时遗忘率最高,所以抓住及时复习非常必要,如,学习了新单词后每天都要读、背,或使用这些词,哪怕课余、饭后的几分钟读上一、二遍,就能强化记忆的痕迹,才能保证新授课能顺利进行;
    (2)新旧交替复习在接受新知识前要复习前一次的内容,建立新旧知识的相互联系,使知识系统化。如牛津英语中的英英解释,通常都是用已学过的英文解释生词,自己多试着去解释,很自然,复习巩固也就渗透其中了;
    (3)阶段目标性复习在教完一个单元后,要把这一阶段所学的知识理清楚,重点找出这一阶段存在的问题,在复习的同时提纲挈领地列出基本内容、重点和关键以及和前面的知识的联系,使知识系统化、整体化,从而达到知识的深化。还要把一个单元中所做的练习中的错误收集整理到错误集上,并作出相应的注解,经常复习。错误的答案不要擦掉,和正确的答案形成对比,就会使你印象深刻,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以巩固加深知识,防止遗忘的发生。
    名师为你支招: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经验点滴谈
    考试就是考“点”,掌握“三基”的要点即掌握了“网上之结”
    显而易见,对于民法中的各种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一定掌握其要点。不但必须弄懂,而且须背得滚瓜烂熟。所谓“考试就是考点,有点即有分,没点就没分”,说得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是应知的基本考试技巧,更重要的是,只打通过对各种法学基本概念的掌握,对各种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才可能使初学者把握对基本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也只有掌握了民法的基本学习方法,法学工作者也才可以更加主动地学习其他的有关内容。
    当然,理解是记忆的基础。概念和原理作为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无不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形成的,因此,掌握了一个概念的逻辑推理过程,把握了其各个法律特征,才算真正理解了这一概念的精神实质。因此我们对民法教科书中一般阐述性的内容,其关键在于理解和领会,而不必逐字逐句去死记硬背。 
    同时,学习民法理论,除了完整准确地真正弄懂最基本的民法概念和它们的法律特征外,还需要以研究各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为中心,在比较中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内容。在专门研究了各种独立的法律制度以后,我们还应注意针对某些制度中一些专门性的特殊规定,作更深的研究。同时自然要注意,我国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其实它们相互间都是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的。这种客观的逻辑联系,就是民法在理论上近乎完美的系统结构,即所渭民法的理论体系,如前所述,无须赘言。故民法的学习重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所谓“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可以说,这就是考生们在复习中需要掌握的民法的最重点的学习内容。  
    最后还要注意,由于司法考试内容庞杂,特别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多。因此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无非是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纵向的经济行政法律关系,以及少量的经济犯罪刑事法律关系,所以,这一大部分内容,只要以民法为中心,以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为框架,即可以把握其基本规律。也正因为如此,成文法才出现了民法这样一部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才有了行政法这样的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规则。 
    目前的司考中,案例题不但是必不可少的题型,而且可以说已经占据了以前历次考试的大部分内容,在民法考试中当然更不能例外。考试所面对的,实际上是一些只包含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案情介绍。所以,就考试本身而言,答题者的任务简单而言,其实只要一步步地分析出每个案例中的全部法律关系来,就算达到了答题的基本要求。因为对具有法学基本知识的人而言,只要他能弄清一个案例中所包含的那一层层的法律关系,正确地认定了它们的法律性质,顺理成章也就能了解其最基本的权利及义务了。因此我认为,法条的具体规定只能是法的精神的具体体现,任何人都不可能记住全部的各种具体规定,进而任何考试也都不应当以考法条的具体规定为其最主要的内容,起码在民法考试中是如此:我觉得结合复习具体法律制度查找一下具体的规定即可以了,这样做可能对了解法条的规定与掌握具体制度的要点都会有好处。 
    至于在复习的过程中,尽管强调对基本概念必须熟记,但对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还是应先理解其构成要件和理论要点的精神的;目前我们的各种考试中,死记硬背总是难免的,但一般还是放到考试前的最后两个月再去进行系统的反复背诵。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大量出版的各种应试题解,无疑均可作为考生们复习的一种参考资料,但老师出题时总是围绕民法教学的理论体系和教学要点来进行的,所以,作题只能是掌握题型以及答题技巧的一种途径,如果陷入题海之中,不把最大量的时间放到对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上去,那只能是本末倒置。
    还需要说明的是,从理论上讲,不论人们给法律职业上多么理想主义的光芒,司法考试毕竟是一种职业准入程序。正所谓苛刻的职业考试无疑在不断提高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目前的说法是,司法考试的水平应当略高于本科生,因此,意识到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难度,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来说,不是没有好处的,基于此,才能正确安排复习时间,正确知道自己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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