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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医学院(江西医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


WWW.JL.CNINFO.NET   2006-01-09 13:54:56  【字体: 】【关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创办于1921年,为江西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公办、全日制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9902是江西省医药卫生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保健和情报信息中心。本部位于江西省会南昌市,含老校区(南昌市八一大道451号、603号)、前湖新校区(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两部分,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教育所在地;分部(抚州分院)成立于1978年,座落在才子之乡抚州市,为专科、高职教育所在地。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四条 学生工作处(下设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招生规划的同时,参与招生专业设置、制定招生计划,组建招生队伍,编写、印发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开展宣传与咨询、组织招生录取、参与新生报到、安排入学教育、统计招生信息、核对招生资料、对新生进行复查、管理新生档案。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高专、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录  取

第七条 尊重考生志愿,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调档。

第九条 考生档案材料(含电子档案)必须真实、齐全,对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档案材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出档要求的情况下,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同一志愿内考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按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依次确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进校后必须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的考生将以退录处理。

1肝炎病原携带者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学校药学类各专业,因为药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从事药品研制、开发、生产、管理、检验、流通、使用等工作,在我国《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也有明确要求:患有传染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和对药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药品的工作,毕业生如患有上述疾病将影响其顺利就业。

2、鉴于医学各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高考体检要求的前提下,必须要检验肝功能及乙肝五项,对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建议慎报医学类专业。

3、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因为医学类、药学类专业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大量、长时间的实验操作。

第十四条 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填报英语(医学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英语(医学英语)、护理学(涉外护理)专业要求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第十五条 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护理)本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女生身高不低于1.56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我校本科新生均进入前湖新校区就读。学校严格按赣教计字[2003210号文件精神确定本科、专科、高职新生学费标准,详情请查询《江西医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或江西医学院招生就业网有关内容。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育才奖学金、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汇仁医学教育奖学金等奖项。

第十八条 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全校困难学生的扶困工作。设有定期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项目,同时设有国内外校友、社会人士扶困项目。各院、系还有相应的扶困措施。

第十九条 有关奖学金、助学金详细情况请查询《江西医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或江西医学院招生就业网有关内容。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校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询“江西医学院招生就业网”有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1学校本部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603号 邮编:330006 电话:079186025238608582 招生就业网:http://zsjy.jxmu.edu.cn  E-mailjyzsjy@yahoo.com.cn

2抚州分院 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东端 邮编:344000 电话:07948251680

抚州分院主页:http://www.fz.jxmu.edu.cn  E-mail:liulg2623@sina.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来源: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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