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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科技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一、 总 则
二、 录取规则 2、学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为准。 3、学院招收愿意调剂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其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学院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招生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三、 收费标准 四、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六、 其 他 1、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邮编:330034 招生咨询电话:0791—8224696,8212603 传真:0791—82224696 招生办公室E-mail:niatstc2005rj@yahoo.com.cn 网址:http://www.niat.jx.cn/kjxy/index.ht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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