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频道 -> 高校-招生章程 -> 正文 |
|
|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招生章程第一条 学校办学性质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荆山西路16号 邮编:241000 招生咨询电话:0553-4836119 0553-4836117(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ahzyygz.com 第三条 招生对象条件 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政审合格,且身体素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 第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须参加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招生委员会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酌情予以录取。 第六条 录取办法 1. 高中起点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专科分数线,并且政审合格。 2. 一般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视其考分(符合省招办规定加分的计入总分),从高往低依次录取;考分相同的,视其所填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录取,文科视语文成绩高者录取,理科视化学成绩高者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不足,则录取第二、三志愿,录取方法依次类推;填服从志愿的,自高分依次录取。 3. 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志愿顺序(某些专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护理专业只招女生);如某一专业填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考分高者录取,低者转入其所填下一志愿专业录取;填服从志愿的,则在我校招生计划专业内录取。 4.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文体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及少数民族的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4)烈士子女;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3850元(中国和加拿大合作办学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