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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院校代号:1020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一、办学性质 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我国成立的一所新型全日制本科高等师范院校,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二、办学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各专业无科目及科目成绩要求,录取以各省区高考录取成绩总分排队。 2、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3、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分数优先方式。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6、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7、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8、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计划,如有变动按吉林省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以文化课总分为标准按招生计划的150%确定文化课控制线;文化课投档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文科艺术考生数学不计入总分(吉林省内对口招生数学计入总分),理科艺术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对已进入文化课控制线、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者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联系电话:0431-6908039 邮编:130052 网址:www.jltiet.net email:jltiet@yahoo.com.cn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05年3月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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